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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3章 深夜,赤狐盯人


余秋堂和余秋江小跑着,快速朝余得水家跑来,余秋堂手里牵着那只大黑狗,背上背着枪,余秋江则是拿着弩和侵刀。

那截从余秋原家里带的绳子,隔一段距离,就给大黑闻闻。

这只猎狗性格很好,脾气也讨人喜欢。

也很有灵性。

而且从它的体型来看,它不是那种擅长扑咬的头犬,而是追踪犬。

这种犬的嗅觉和听觉尤其灵敏,刚好符合余秋堂他们此刻需要。因为余秋堂和余秋江是他的救命恩人,它似乎有报恩的心,特别听他们的话。

不需要特殊教导,只是简单做一些指令,它就立刻明白余秋堂的意思。

余秋堂暂时还不知道,骡子最终跑到哪,所以特意背上他的五六半,万一需要进山使用。

这边的枪支弹药管控严格,枪还好说,子弹就相当紧张,老柳给他半箱子弹,也就四百多发,每次用起来,他都比较爱惜。

前几次进山,一般都带10发子弹。

想着使用的时候,能不开枪尽量不开,实在需要开枪,也会保证弹无虚发。

但通过上次猎熊,他觉得可以节约着用,但准备还是需要做准备点。不然万一遇见点危险,没有子弹,那枪就能做烧火棍用。

反而还不如一把刀或者斧头呢。

余秋江本来在打铁,知道消息后,也不放心他一个人进山,大半夜入山本来就是忌讳,夜晚的山可比白天危险度提高的不止一星半点。

但他也知道,余秋堂就是这样一个人。

要是不知道那便算了。

既然知道了,又是自己的三叔,哪能袖手旁观呢。

余得水也是余秋江三叔,但因为父辈关系,余秋江对余得水存有很大怨念,并没有多少情感。

愿意跟着一起去,纯属是不放心余秋堂。

余秋江的铁匠铺刚好在队里,也是村里最南边,余得水家在北边,两人带着狗一路小跑,也是花费十几分钟才到分叉口。

原本搜寻的非常小心的大黑狗忽然显得很急促,拽着余秋堂就向前跑。

“狗有反应了。”

余秋江说。

余秋堂也这么认为,前面是一片还没有收割的高粱地,沉甸甸的穗挂满高粱杆。

远远看去,就像是一片乌压压的纱帐。

这地方因为地势平坦,又靠近水渠,算是队上成色比较好的地,一般都是种些西瓜啊,葫芦等经济作物,过几年会回茬,分批种点高粱或者玉米。

余秋堂小时候和几个堂兄弟,以及发小也经常喜欢钻到里面到处晃荡,尤其是在附近偷个西瓜或者玉米啥的,那就更是很舒服了。

几个围坐在一起,大快朵颐。

如果是能生吃,肯定就直接拿起来啃,若是不能生吃,也可以在地里挖个小洞,做个简单的烤炉,就能来个原味的烧烤。

若是被人发现,也没关系,可以直接从高粱地直接跑到前面树林里,树林的尽头就是山脚,要从山脚里找到一群孩子,那是相当的不容易。

一群孩子里,总有些比较活泼,余秋堂以前就不是那种能主动跑到前面的人,基本都是伙伴或者兄弟们做什么,他就跟在别人后面做。

要是真犯错挨打,反正也是跟着一起挨。

所以兄弟们也不排斥他,基本还能跟大家混在一起。

要获得小伙伴们认可其实很简单,就是要显得很讲义气,不说一起吃东西吧,反正挨打要一起安排。

黑狗跑到高粱地边上,丝毫没有停止的想法,猫着脑袋,就准备直接冲进去。

余秋堂使劲拉住狗子,看着乌压压的高粱地,微微有点担心。

山村里的父母,从小就教育孩子,晌午时,黑夜里,高粱地里不可去。

意思是,在正晌午,尤其是太阳高照,一两点这会,还有半夜里,孩子们千万不要进高粱地里,里面可能藏有野兽。

很多没在农村生活人的不明白,大中午的,是太阳那么高,地里能有什么危险。

但只要在这个时候,站在这样一片地看看,就立刻能感觉庄稼地的压抑感,就仿佛里面真藏着什么凶猛的野兽,准备等人进去被撕咬成碎片。

这绝对不是空穴来风。

附近乡镇,村子,凡是被野兽叼走的孩子,大多都是晌午,真正在晚上被叼走的反而很少。

例如村里隔壁村里,早些年有个孩子被金钱豹叼走,就是晌午在水渠边玩,豹子从玉米地里冲出来,将孩子叼走了。

当时附近地里还有干活的人。

好多人都看到豹子叼走人,但冲进去却很难找到,还是让有经验的猎人,带着猎狗循着气味,一直摸索到山里。

但金钱豹是附近山脉最顶级的捕食者,速度快,性格狡猾,战力强,凭借着山里熟悉的地形,好几个猎人联手都没办法,还是请了个老护林员,是个神枪手,将豹子打伤,熏死在山洞里。

但孩子找回来时,脊柱已经被咬断,最后还是没有活过来。

“进嘛?”

余秋江面沉似水。

本来还有几天就到八月十五,如果有月亮的话,应该很亮,可偏偏今天是个阴天,山野里黑的能吓死人。

两人走了许久,余秋江才勉强能适应点黑暗。

余秋堂则稍微好点。

“进!”

余秋堂深吸口气。

事情堆到这里,不进去肯定不行,不管是生是死,都必须帮三叔找回骡子。即使是被什么咬死了,哪怕卖肉也能挽回点损失。

要不然,一千多块钱,三叔家就算再会过日子,也不是短时间内翻身。

他们可不像自己,就跟开了挂似的。

“那就进。”

余秋江基本一切都听余秋堂的。

他性格沉稳,在外面不会乱动,关键的时候能保持理智,是三人小组里余秋堂坚实的后盾。

相对之下,王浩峰就冒失很多。

但这也跟人性格有关。

人都是复杂的,综合的,也不单单是体现在进山打猎上。

余秋堂结交朋友,主要还是看人品。

不看本事。

再大的本事,人不行,那也白搭,他都会敬而远之。

得到余秋江的支持,余秋堂再无后顾之忧,放松一些狗链,大黑狗立刻冲入高粱地里。

几乎是拉着余秋堂前行。

“江哥,跟紧点。”

余秋堂喊了声,没有再限制狗子的意思,跟着就是一路狂奔,余秋江急忙跟上。

狗子身体小,能在高粱行里穿梭,但余秋堂身材高大,障碍物很多,又因为被高粱遮挡,他不得不弓着身体,才能看到前路。

奔跑的相当辛苦。

也幸亏是他耐力好,身体素质比一般人强,这才能一路坚持下来。

跟在他身后的余秋江就舒服多了。

他只要保证跟着余秋堂就行。

余秋堂这么大的目标,可比狗子好抓太多。

跑了几百米后,狗子突然停下来,开始左右前后四处闻。

不住抬头看看远处,似乎有点拿捏不定。

余秋堂便拉住它,也开始四处搜寻和摸索起来。

这一停下来,没有新风到跟前,才发现这个位置周围都有股骚臭味。

这可不是狐狸的味道,而是真正的驴尿。

很快他又注意到前方不远处,有一小片高粱被压折,高粱地中间种的豇豆也被踩得乱七八糟,很显然这里曾经发生过某种小范围的厮斗。

他摸过去想仔细查看,却发现实在太黑,即使是他也很难看的清楚。

后悔走的时候太急,没有跟余秋原要个手电筒。

正发愁呢,忽然眼前一道亮光。

也不知余秋江从哪里摸出一个手电筒,对着他晃。

他欣喜若狂,急忙接过来。

“江哥,你真是太可靠了。”

余秋江笑笑。

他从小带着妹妹长大,既当哥又当爹,没有大人可以指望,什么都要自己顾及到。

久而久之,就养成这种细致的性格。

余秋堂将手电筒打开,拨开附近的野草和豇豆藤,这才发现,之所以能闻到很浓重的骚味,是因为骡子将这里当成厕所,好一顿拉。

而且,看样子的,骡子当时肯定非常恐惧,直接给吓尿了。

但奇怪的是,除了骡子的痕迹,这里却好像没有留其他任何动物的痕迹。

因为最近也没下雨,地面都是干土,就连动物的爪印都没留下。

“咋样?”余秋江凑过来。

余秋堂摇摇头,神色严肃,“有点奇怪,骡子被吓成这模样,这地上咋没其他东西的爪痕?

能有什么野物,这么厉害?”

余秋江开始也摇摇头,但很快,他突然喊道:“或许不是啥野物啊?”

“不是野物……你说是人?”

“是啊,我看你是整日想野物想多了。骡子这么大的个,这山里除了豹子,还有什么能吓得他到处拉屎撒尿,就是狼来了,也做不到吧。”

所谓旁观者清,余秋江罕见地提出见解。

余秋堂一想确实是。

咋就把人给搞忘记了,先前三叔就说是人拉走的,只是他当时看那个绳子,也不像是人割断,所以就默认为是遇到什么野物。

难道真是想多了?

如果是人的话,那就好解释很多。

人穿着鞋子,脚印的受力面积大,踩在草地和干土上,还真不容易留下脚印。

电视里那些脚印,都是相对整洁的环境。

现实里,可没这么好的地方专门让踩。

“汪!”

这时,狗子再次有了目标,跑回来对着余秋堂叫起来。

熟知狗子大致行为的余秋堂立刻明白,这是狗子寻找新的方向,便不再磨蹭,跟着狗子就前面继续跑。

倒是没想到,狗子跑的方向竟不是前面,而是朝着他们刚来的路径返回,他没有犹豫,紧跟脚步。

这个时候就甭和狗子比嗅觉。

即使他比一般人嗅觉强点,可狗子的嗅觉是人几十倍,狗子都找不到的骡子,他凭借自己,肯定也是白瞎。

好在,狗子并没有一直朝回跑,跑了会,穿过两垄地,横切着继续跑。

几分钟后,直接跑出高粱地,竟是直接朝一片收割完,地里玉米碴都挖空的空地冲过去。

余秋堂和余秋江面面相觑。

没办法。

既然相信狗子,就只能相信到底。

只见狗子越来越兴奋,竟是直接加速奔跑,后脚卷起的泥土甩成一个滚圆的车轮。

跑出几百米,眼看就是大路,狗子却突然刹车,又折返朝侧面跑。

“这狗子到底能行嘛?”

余秋堂还能继续坚持,余秋江却已经累的气喘吁吁,要是空跑还行,主要是他背上还背着弩,手里还提着接近一丈长的侵刀。

就哪怕是拿个香蕉,走的时间长了,都会觉得手困,更不说是十几斤重的侵刀。

他倒是想相信大黑狗,可耐力不允许。

“要不,你先歇歇,我来追着吧,反正就在这地里,也不会有什么太大风险。”

“这……还是跟着吧,”余秋江微微犹豫下,还是拒绝了,“我咋都觉得,今晚的事情有点不对劲呢。

你就说吧,那么大个骡子,咋说不见就不见了呢。

就连我也知道,豹子和狼不会跑到我们的这边来啊,那骡子肯定是人拉走了吧。

可骡子倔的要死,若不是主人或者亲近的人,它怎么会好端端跟着人走呢。

不得踹死人才是。”

余秋堂无奈,只好边跑边说,“江哥你说的我都明白,但想也没用啊。

事实是,骡子他真的就不见了。

而且处处都是骡子的痕迹,要不然这大黑为什么像疯了似的到处乱晃……”

“咦,你说到这个,我突然有个想法。”

“啥?”

“你说大黑到处乱晃,会不会是因为被骗了?”

“被骗?”余秋堂闻言,忽然停下脚步,看着狗子还在四处乱跑,点点头说:“还真有可能。”

想想又道:“可若真是这样的话,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,有人很清楚狗的习惯……但只是懂狗,也不需要做成这样啊,之所以能细心到这个程度,只能有一个解释。

他妈的,这就是个惯犯!”

余秋江点点头。

两人很快开始回忆村里那些人能这样做,一想,还真不好说。

要说喜欢占点小便宜的人挺多,可若说将这么大一头骡子直接藏起来,或者偷走,那一般人真做不出来。

这个年代,本来对一切犯罪加重处理,万一被人抓获,送进去,那不得搞个好几年才能出来。

这可不是偷狗偷鸡那么简单,值不了几个钱。

骡子作为生产工具,这个时候可是妥妥的值钱东西,又因为附带特殊用途,还是生产队公共财产,就更不是随随便便敢招惹的东西。

真想着呢。

一直四处乱串的大黑狗突然径直冲上远处。

看样子,丝毫没有犹豫的意思。

余秋堂和余秋江急忙跟上前。

只见狗子没有停留,先是穿越过整片玉米地,径直跳上地梁,快速向前奔跑。

猎狗全速奔驰,余秋堂已经跟不上,更不说余秋江,两人只能远远在下面跑着。

“黑子!”

余秋堂一边跑,还一边在喊黑狗,这个地头前面是一个深坑。

早些年好像是个大家庭的地坑院,兄弟很多个都住在下面,后来好像因为两个妯娌吵架,一气之下,将老鼠药放在汤里,直接毒死了三个,残疾两个,弄了个家破人亡。

后来,剩下的人自然没办法待在下面住,慢慢就都搬走了。

而这边的深坑里的窑洞坍塌,后来队上还是村里在坑里栽了许多树,只要以刺槐为主,每当傍晚,很多的猫头鹰喜欢停留刺槐树上嚎叫,半个村子都能听到。

猫头鹰在这里是被认为不吉利的鸟。

传言猫头鹰要是停在谁家树上,或者是向着那个方向叫,必然死人。

人们便将这个坑里发生的事情,刺槐,猫头鹰联系起来,越穿越恐怖,外加随着树木越长越高,郁郁葱葱,站在坑边朝下面看,仿佛树林里就藏着什么东西。

慢慢地,莫说晚上,就是大白天都很少有人敢跑到坑边去玩。

即使有些人家的地头在坑边,都要喊很多人一起去,要是夫妻两个,根本不敢过去。

至于孩子,父母根本不带到附近地里去。

就担心被“妨着”。

所谓妨,是一种迷信的行为,从字面意思,那就是活着的人,妨碍到了死的人。

其实也就是冲撞的意思。

余秋堂的哥哥余秋阳小时候就被这个妨过。

是某个傍晚,本来干活完应该早点回家,可偏偏是余得金回家的时候,将一个撅头放在地头忘记拿,便让他去拿。

结果当天晚上,余秋阳就高烧不退,不断说胡话,就像是人羊角风的病人发作,怎么都喊不醒。

最后还是找了隔壁一个老人,用桃树枝反复抽打了几十下,狠狠将那家药死的人骂了一通,余秋阳才忽然转好,高烧快速退却,人立刻变得精神起来。

这事是确确实实的真事,余秋堂亲身经历。

后来他知道这是迷信,但怎么用科学解释或者验证,他又没找到原因,给孩子们说时,孩子们根本不拿这件事当回事,一致认为是与求他讲故事逗他们玩。

可余秋堂前世就一直认为,说不定哥哥的消失,就和这种事有关……

两人好不容易从下面翻到地梁上,还没来得及反应,就眼睁睁看着黑狗径直冲进深坑里。

等跑到坑边,只能听到狗叫声,哪里还能看到狗的影子。

早就消失在黑压压树丛里。

“这个狗子真是一点点都不老实,”余秋江无奈地看着夜色笼罩的深坑,刚好这时候,忽然一阵风吹过,树林里立刻瑟瑟作响,凉风吹到两人身上,冷飕飕的,就连余秋堂这种开挂的人物,都隐隐有点心悸。

“还真是有点邪门!”

他摇摇头,笑着说:“狗子不顾命的冲进去,下面肯定有情况,不进去看看可不行。”

“这倒也是。”

余秋江点点头。

其实他比余秋堂更迷信点,毕竟没经历过后后世科学大爆炸时代的文化洗礼。

这个年头,还有很多人其实很愚昧,长期生活在封闭的小山村里,本身也没接触过太多知识,很多事情都想不明白,只好寄托于迷信。

而余秋堂,如今要说完全不相信这种事,他是不敢乱说。

重生都是现实,要是有几个阿飘啥的,有什么稀奇的呢。

“汪!”

这时,树林里突然传出几声狗叫,紧接着就是一阵的急促的骡子叫声。

“昂—昂!!”

骡子的叫声有好几种,一般心情不错的时候,会发出“恢恢”的叫声,有点像是小马。

如果生气了,就会“呼噜呼噜”喘叫,又有点像是猪打呼噜。

若是惊恐或者害怕,才会发出这种“昂昂”嚎叫,有点像是驴子。

“赶紧去看看,果然在这。”

听到声音,两人不再耽搁,依靠着手电筒光芒,沿着深坑的坡冲进树林。

一跑进去,发现树林真是不好走。

因为平时很少有人来,地面落的树叶,长的杂草,都没有人清理,便逐渐越积越厚,腐烂出一层厚厚的“泥浆”。

两人没提防,一脚踩进去,就跟脚踩在淤泥堆里一样,软软的,拔出脚一看,灰黄色的叶泥沾满脚和小腿。

余秋江更惨,脚拔出来了,鞋子却没拉出来,被沾在淤泥里。

他只好弯腰,在淤泥里摸出鞋子,在旁边树上使劲甩着淤泥。

“不好走。”

余秋堂点点头。

“估计得把鞋子脱了走,要不然走一步沾一步。”

“不行,太黑了,啥都看不清楚,要是泥里有洋槐树的尖刺,我们的脚就被扎坏了。”

这种淤泥经长时间腐烂,都带有很强的病菌,若是脚被刺烂,还真不好处理。

“那咋办?”余秋江忍着臭味将鞋子套回脚上。

余秋堂为难片刻,突然眼前一亮,“怎么把狗子给忘了。”

余秋江也一愣,笑道:“还真是,也是糊涂了,狗能在里面跑,肯定是找到好走的路了。”

“就是说嘛。”

余秋堂对着黑暗喊了几声“大黑”,果然听到噗噗的跑步声,模模糊糊能看到一个身影,以为是黑狗跑回来了,用手电筒便照了下。

“卧槽!”

这一照,他给吓了跳。

手电筒亮光照处,竟然有三只红色的狐狸,看体型都是成年的雄性狐狸,三只呈夹角队形,静静地盯着看着这边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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